站内搜索
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刑事辩护 > 组织卖淫罪之定罪量刑
组织卖淫罪之定罪量刑
新闻来源:本站 文章作者:管理员 时间:2014-3-9 19:43:08 点击:1199
核心提示:
 

104.刑法第358条第一、二款【组织卖淫罪】
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于“情节严重”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

⑴组织10人以上不满30人卖淫的;

⑵组织他人卖淫100次以上不满300次的;

⑶组织3名以上不满10名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、孕妇或者明知患有艾滋病、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;

⑷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。
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于“情节特别严重”,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:

⑴组织30人以上卖淫的;

⑵组织他人卖淫300次以上的;

⑶组织10名以上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、孕妇或者明知患有艾滋病、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;

⑷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。

浙江律师法律在线网(www.zj164.com)
Email:wangzzlaw@163.com 站长QQ:349626950
浙ICP备06040941号